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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社團
謹按《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》第四十五條,學生議會為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自治之立法機關。 第二十四屆學生議會團隊如下: 議長:徐鉉捷 副議長:商芷芸 秘書長:林采頤
一、制定或修訂三峽校區各項學生自治規章。 二、審議法規案、預算案及決算案。 三、要求學生會提供資料以利審查。 四、行使學生會部長級以上之幹部及學生法官之人事案同意權。 五、推派之各級會議學生代表。 六、對不法或失職之學生會部長級以上幹部,有糾正權、糾舉權及彈劾提案權。 七、對不法或失職之學生法官有彈劾提案權。
無
商B108、體2F44
NTPU Student Council (Sanxia)
東海大學學生議會來會參訪交流
赴新北市議會參訪